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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,正值应届毕业生们的求职高峰期。作为刚刚走出校园,步入社会的“职场新人”,应当如何在求职过程中“避坑”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在此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提醒,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工资。求职路上“套路”多,防骗的锦囊请收好!
记者:吴文诩、马晓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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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求职“避坑”维权指南: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工资|当前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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